内容: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 (略) 生态环境, (略) 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和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 (略) 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略)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文件规定,结合八五二农场实际情况,在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制定八 (略)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八 (略)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通知如下: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收,每户每月*。(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行业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1.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含临时工)缴纳,每人每月*。2.外来暂住人口(含外埠建筑工人)每人每月*。3.商服行业,按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每月*(30平方米以下每月按*收费);500(含500)—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2000(含2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每月*;每月征收额度超过1500元按1500元收取。4.饮食服务行业,每桌8人以下每月*、每桌8人以上(含8人)每月*。5.个体室外摊位,每延长米每日*。6.停车场,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下每月100元;500至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每月20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300元。7.自行运送的非生活垃圾,由产生单位自行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每立方米收取*;需要环卫部门清运的非生活垃圾,每立方米收取*8.道路污染清扫处理,每次每平方米*。9.建筑工地(含民用私人建筑),每平方米收取*。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垃圾处理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统收统支、专款专用、部门监督进行管理。(一)征收范围:在八五二农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 (略) 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二)使用范围: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三)收费管理:垃圾处理费征收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同时加强对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宣传,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自征求意见起10天内受理反馈情况,电话:0469-*。??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