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审批股
于行社示字〔2024〕MZ0067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登记,现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社会团体名称 | 延期登记时间 | 有效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业务主管单位 | 备注 |
1 | 于都县诗词楹联学会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 | (略)MJD(略) | 陈霖 | 于都 (略) 一号 | 江西省于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于都县 (略) ?
? ? ? ?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