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你站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西湖镇农 (略) 及水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水管函〔2024〕2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西湖镇农 (略) 及水厂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08-*-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2组1000t/d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清水池改造2座;管理房拆除及还建80㎡。2、输套干管约23.5km,其中DN100管道4.3km;DN150管道10km;DN200管道9.2km。3、加压泵站三座,每座加压泵站包含水泵2台;4、配水支管约33.5km,其中DN100管道2km;DN75管道2.5km;DN50管道3km;DN32管道6km;DN20管道20km。5、原水泵变频控制柜一套,包含原水泵变频控制柜1套、液位传感器1套量程5米、液位浮球1套、增压泵变频控制柜1套、液位传感器2套,量程5米、液位浮球2个、4G远程模块1对、太阳能电源1套、信号线1盘。6、村级支管入户共1760户,每户包含DN25管道、水表、阀门、龙头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83.*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