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 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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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 标的系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315.837万元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详情见下表: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待重庆联交所巫溪支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30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六、意向供应商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合同》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供应商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七、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采购方分三期支付采购价款:第一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50%)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47%)待设备运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巫溪县通城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剩余3%)作为设备使用的质量保证金,若本批设备在二次付款后次日起1年内无质量问题,采购方于合同1年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成交价的2%收取。 九、标的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合同》。 十一、备查资料:《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合同》。 地 址: (略) 巫溪县财政局30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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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 | 315.837 | 30 | 其他 | 报名中 |
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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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 标的系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拟按整体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315.837万元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详情见下表: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待重庆联交所巫溪支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30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六、意向供应商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合同》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供应商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七、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采购方分三期支付采购价款:第一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50%)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即成交价的47%)待设备运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巫溪县通城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剩余3%)作为设备使用的质量保证金,若本批设备在二次付款后次日起1年内无质量问题,采购方于合同1年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成交价的2%收取。 九、标的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合同》。 十一、备查资料:《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合同》。 地 址: (略) 巫溪县财政局30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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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3年通城镇万亩良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设备采购 | 315.837 | 30 | 其他 | 报名中 |
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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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