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的《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给予批复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防洪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贡发改经信请〔2023〕69号)收悉。结合云南汇江 (略) 出具的项目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防洪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河道两岸基本无堤防设施,防洪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洪水灾害频繁发生,经济损失严重,建设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防洪堤工程,对保护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边防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云南汇江 (略) 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防洪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怒江干流贡山县捧当乡政府驻地段防洪堤工程
三、建设地点
怒江州贡山县捧当乡
四、项目法人单位
贡山县水利局
五、建设任务和规模
本次河道治理项目治理河段中心里程为2.265公里,治理起点位于捧当大桥下游,终点位于迪麻洛河与怒江干流交汇口下游350米左右。新建堤防长度806.6米,均为右岸。保护乡村人口1533人,保护耕地面积24亩,保护乡村公路1.4公里。工程等别为IV等,选定防洪整治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用地总规模0.5188公顷,其中:农用地0.4122公顷(耕地0.0136公顷),未利用地0.1066公顷。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3219.0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069.15 元(建筑工程230.98万元,临时工程134.35万元,独立费用 349.80万元,预备费79.02万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03.0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2.20万元;新增水保持工程投资 34.64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和出现项目“报大建小”、调整方案等影响项目全面建设完成的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节能评估
该报告所做的节能评估分析,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要求。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请严格按照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项目招投标方案,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代码
2203-*-04-01-*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