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商务局关于分配 (略) 商务(外贸第二批)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舟商务贸〔2024〕11号)文件精神,经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认定, (略) 商务(外贸第二批)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方案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1日起到9月17日止,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任意诋毁。
联系方式:岱山县商务局外经贸科 电话:*
岱山县财政局企业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