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DLXYGG(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采购项目编号:6GZNS(略)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设备管理部-标准气体-2411
采购内容和范围:标气一批(备注:1、本次询价按照分项最低价原则推荐预中标单位,需均衡报价; 2、报价单位需满足资质要求,并上传对应资质文件;3、报价需含气瓶、减压阀(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并满足货期要求,报价时请备注最短货期;4、请认真阅读物资描述、补充说明、合同草案、澄清(如有)以及附件资料(如有)等内容,充分考虑报价成本,如开标后由于卖方报价原因放弃报价,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拒签合同的,买方有权给予“限时暂停合作”处置,期限为半年;5、如有疑问请与需求专工联系【黄明胜 (略)】,落实交货期、验收资料、材质等相关要求,确认售后服务项目,确认无误后方可报价。如因沟通不全面,导致报价偏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报价方承担; 6、如有商务差异或对技术要求有 (略) 上上传质疑文件, (略) 统一发澄清文件。)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 危化品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询价单所有加压气体
3. 运输资质:投标人或其合作运输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含本询价单压缩气体);如运输为投标人的合作企业,则投标人还需提供承运合同或运输协议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 (略) (略) 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 (略) 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20 08: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 (略) (略)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嵬
电话:(略)
邮箱:*@*ttp://**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补充说明 |
1 | 标准气体\150mg/m3NO2/N2(含2-3%O2)气bal或air bal. 8L-AP/W21.8/10+/-0.5MPa 配不锈钢减压阀 带检定合格证 | 瓶 | 2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2 | SO2标准气体\SO2 55mg/m3 N2平衡气 8L 压力9.5MPa 自带瓶\氦普 | 瓶 | 2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3 | 标准气体\SO2 100mg/m3 平衡气N2 8L/瓶 压力10MPa | 瓶 | 6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4 | O2标准气体\O2 14% N2平衡气 8L 9.5MP\氦普 | 瓶 | 2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5 | 标准气体\组分N2:99.999%/体积8L/压力10MPa | 瓶 | 6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6 | SO2标准气体\SO2 25mg/m3 N2平衡气 8L 压力9.5MPa 自带瓶\氦普 | 瓶 | 2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7 | 标准气体\O2 6% 平衡气N2 8L/瓶 压力10MPa | 瓶 | 2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8 | NO标准气体\NO 130mg/m3 N2平衡气 8L 9.5MP 自带瓶\氦普 | 瓶 | 6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9 | 标准气体\NO 33mg/m3 N2平衡气 8L 9.5MP\氦普 | 瓶 | 2 | 本次物资需求计划1-11行标准气体均要满足第1行物资所附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的全部要求 |
10 | 标准气体\NO 68mg/m3 N2平衡气 8L 压力9.5MPa 自带瓶\氦普 | 瓶 | 2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11 | 标准气体\O2 21% 平衡气N2 8L 9.5MPa 含气瓶 | 瓶 | 4 | 满足第1行附件《标准气体技术要求》全部技术要求 |
七、采购说明
详见“采购范围或内容”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 (略) (略) (http://**)上公开发布。
2.本 (略) 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 (略) (略) ,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 (略) 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 (略) 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 (略) (略) 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 (略) (略) 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 (略) 理。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