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河上镇陈家村排洪闸新建(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河上镇陈家村排洪闸新建(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河府字〔2024〕148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河上镇陈家村排洪闸新建(一、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河上镇陈家村排洪闸新建(一、二期)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河上镇陈家村陈家组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新建砼挡墙护岸长度约21m,土方开挖、回填约625m3, 砼挡墙护岸约110m3,干砌块石9m3,钢筋制安290kg,砂卵石4m3,钢闸门1.5T,手摇启闭机1台。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20.*元,资金来源为其中崇仁县2024年防汛抗旱资金9.*元、崇仁县2023年上级农业水价改革资金*元,村民自筹2.*元。
六、该项目代码:2410-*-04-05-*
七、建设期限: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河上镇人民政府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