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1月8日10时至2025年3月9日10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略) (略) 292号601室房产。
重要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3.本标的( (略) (略) (略) 292号601室房产)的拍卖辅助工作由福 (略) 厦门分公司承担,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拍卖辅助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下午3:00-4:00,看样请联系拍卖辅助人员郑先生:(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有违章, (略) 对违章行为的认可,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接受相关部门 (略) 理。
对拍卖标的能否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具体办理时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一切费用。对于因标的物现状、自身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
如果遇所拍卖的拍卖标的物因特殊原因无法移交等,法院有权撤销拍卖, (略) 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于过户完成后七日(自然日)内凭税票、转款记录及完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本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 (略) 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略))
2、 (略) 上付款方式:
付款教程:http://**-1659.html
3、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2-(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2-(略)、(略)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