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本级] (略) 二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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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 (略) 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第10条“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报价承诺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响应、承诺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的要约价为报价。不响应、承诺要约价的, (略) 理。响应了要约价的,即承诺了综合单价及下浮系数。控制价为: *** .06元,下浮系数为:0.9,要约价为 *** .15元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 (略) 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第10条“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报价承诺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响应、承诺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的要约价为报价。不响应、承诺要约价的, (略) 理。响应了要约价的,即承诺了综合单价及下浮系数。下浮系数为:0.9,要约价为 *** .15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