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略) 花卉公园儿童友好公园建设项目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7号, (略) 花卉公园内。
二、地类(用途)
公园绿地。
三、调整理由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 (略) 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略) 花卉公园基于公园现有基础条件,发挥花卉种植培育生产的优势资源, (略) 花卉公园部分区域进行适儿化的升级改造。
四、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总平调整区域面积*平方米,调整内容如下:
(一)区域调整。对鸟语花香科普馆适儿化改造,包括建筑室内的功能升级 (略) 空间的改造;对花卉科普展示中心适儿化改造,与鸟语花香科普馆形成室内、外花卉科普实践基地,主要设置香香臭臭花园、花海小波浪及鲜花飞行棋步道等;对苗圃大棚适儿化改造,将原苗圃大棚中一组大棚改造成为共享果蔬田园,主要包括果蔬科普展示区、植物中西医鉴定科普展示区;对现状苗圃盆栽堆放及花泥堆放的区域进行改造,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设置深浅两个公共大型泥巴坑,打造为儿童提供玩泥体验的泥泥乐园;对现状健身运动区北侧草地进行改造,利用现在草坪布置小型无动力互动设施等。
(二)指标调整。总平调整后,花卉公园绿化用地面积由*㎡调整为*㎡,占公园*地面积的比例由85.26%调整为83.32%;游憩建筑及服务建筑面积由1715㎡调整为2075㎡,占公园*地面积的比例由0.37%调整为0.45%;园路及铺装广场用地面积由*㎡调整为*㎡,占公园*地面积的比例由14.06%调整为15.92%,其余指标不变,指标调整后仍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相关要求。
具体总平调整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 (略) (略) 7号, (略) 花卉公园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0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http://**)、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3—1号,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