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高工[2024]第5号
- (略) 高淳区人民政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No.高淳2024GY16
开发 (略) 以北、 (略) 以东*.17
工业/一类工业1.5 ≤ 容积率 ≤ 2 建筑限高 ≤ 40 30 54 270 3 (万元) No.高淳2024GY17
开 (略) 以西、 (略) 以北*.96
工业/一类工业1.5 ≤ 容积率 ≤ 2 建筑限高 ≤ 40 42 61.4 307 3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No.高淳2024GY16: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 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 15%。4、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征 (略) 以北、 (略) 以东等两个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函〉的复函》意见为准。 No.高淳2024GY17: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 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 15%。4、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征 (略) 以北、 (略) 以东等两个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函〉的复函》意见为准。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竞买(具体见《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必须独立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8日 至2024年10月16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01/)(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6日,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高淳2024GY16;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2、地块编号:No.高淳2024GY17;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二)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 (三)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 以上地块在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1个月内缴纳首期50%出让金,成交后3个月内缴纳剩余50%出让金,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四)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五)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 (略) 267号
联系电话:(025)*
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开户单位: (略) 高淳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账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