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准<南靖高新园门站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的请示(高新园管〔2024〕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靖高新园门站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该项目用地面积为82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1304)。
二、请你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充分衔接靖城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农转用报批,使项目的实施合法化和规范化。
三、鉴于地下文物埋藏具有很大不可预见性,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及遗迹现象,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
四、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调各方土地征迁,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此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