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06
长兴县林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
(略) 长兴县夹浦镇 | *.2 | ||
长兴 (略) | 王学平 | ||
*.81 | 0 | ||
2026-12-17 | |||
新建 | |||
本项目涉及取得长兴县夹浦镇*.2亩林地经营权及林木资源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和收益权,对林地进行综合开发,包括林道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及配套建设,核心种质资源库1个 (略) (略) 络化和联动卫信消防报警建设等。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废水 (略)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一级标准,冬季存储水池,夏秋季节用于浇灌。 | |||
环保措施: 固废治理措施:锅炉灰渣与收尘灰作为建筑原材料出售。 | |||
有环保措施: 噪声措施:噪声污染源主要是锅炉凤机噪声和水泵噪声,树林对噪声具有吸收和屏蔽作用,因此,声环境可以达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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