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 (略) 元宝山露天煤矿采掘场第六期用地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 (略) 元宝山露天煤矿采掘场第六期用地项目。
2.建设地点: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农牧场、南荒村、南庙村;下坎子村。
3.建设规模与内容:占地271.4116公顷,全部为开采区。
4.开采时间:2024年至2029年。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 (略)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
2.评估机构:内蒙古众 (略)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