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4312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7月1日至11月2日, (略)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瓯江(温州段)流域水生态保护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我区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未及时完成水域保护规划的问题 按照上级水利部门工作部署,鹿城区水域保护规划已经于2022年12月26 (略) 水利厅《 (略) 各县(市、区)水域保护规划复审意见的函》(浙水函〔2022〕1078号),并于12月28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鹿城区水域保护规划报告(2020年—2035年)>的批复》(温鹿政发〔2022〕123号),12月30日在鹿城区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告。目前水域保护规划相关工作均已完成。 二、关于未建立水污染防治协商协作机制的问题 2022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鹿 (略) 生态环境局对接机制事宜, (略) 区做初步沟通,目前已建立机制沟通联络群。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由市生态环境局鹿 (略) 生态环境局召集温州海事局、 (略) 港航管理局、 (略) 海 (略) 级相关部门举行研讨会,就机制文件起草事宜达成共识,确定瓯江流域协商协作机制起草方向、要点;2023年9月底,完成瓯江流域协商协作机制初稿, (略) 级 (略) 驻温单位、 (略) 区意见,完成意见征求;2023年底,建立瓯江流域协商协作机制,报各单位联合发文,正式实施。 三、关于部分目标任务未及时完成的问题 4个排水管网任务未达到年度目标。4个污水COD浓度未达标网格为七都01、南郊03、松台01、仰义01等网格,其中七都01、南郊03、松台01三个网格202 (略) 里达标考核,2023年将继续对仰义01网格进行整治。第一季度开展未达标网格整治工程前期谋划工作,第二季度6月底未达标网格整治工程基本开工,第三季度未达标网格整治工程开展施工工作,第四季度11月底未达标网格整治工程基本完工,12月底组织任务网格整治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未达标的仰义01网格污水COD浓度达标。 四、关于农村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针对运维单位、治理单位水质监测频次不达标这2个问题,自2022年起,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水质委托检测计划,要求运维单位制定水质检测计划,并将水质检测数据上传农污服务监管系统。根据系统数据显示,2022年运维单位完成水质检测258次,满足“运维单位应对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月至少进行1次水质监测”的工作要求;主管部门委托水质检测75次,满足“主管部门委托检测应对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水质监测”的工作要求。同时,根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 (略) 农村生活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年终考核情况的函》(温综法函〔2022〕265号),鹿城区运维单位水质监测频次和主管部门委托水质监测频次均符合要求,未成为扣分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水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的问题 (一)涉水案件执法管理不到位 鹿城区4宗违法占用水域案件未恢复原状。根据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实地调查,4宗违法占用水域案件中, (略) 良策砂石场、 (略) (略) 、鹿城区山福乔扬砂石场等3宗已整改到位, (略) (略) 尚未整改到位,地面还有部分构筑物(已做破坏性拆除,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计划2023年3月底前拆除地面上的构筑物,6月底前对侵占水域的地面部分予以开挖平整,恢复原状,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二)取水管理不到位 10家混凝土企业未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严厉查处无证取水等违法行为,保障水资源安全,2022年9月23日,鹿城区农业农村 (略) 取水情况开展专项排查。经排查,温 (略) 第一分公司、温 (略) 、浙 (略) 、温 (略) 鹿城分公司、浙 (略) 鹿城分公司、温 (略) 及温 (略) 等7家公司未发现存在向瓯江取水行为,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 (略) 存在非法取水问题, (略) 万家 (略) 、 (略) 万家 (略) 第一分 (略) (略) 。鹿城区农业农村 (略) 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理。9月28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上述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查处, (略) (略) 案号为温鹿综执立字〔2022〕第*号, (略) 万家 (略) 、 (略) 万家 (略) 第一分公司案号为温鹿综执立字〔2022〕第*号。此外,鹿城区将通过多形式开展加强规范取水行为的宣传,提升群众规范使用水资源的意识,推动整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37个项目未进行水土保持审批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计划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37个已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排查工作,明确是否需要办理水土保持审批。同时,督促相关业主单位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做到应领尽领,并及时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在2023年第二、三季度进行查漏补缺,对全区在建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业主单位依法予以处置,确保实现全面整改工作;第四季度对需整改的业主单位进行跟踪排查,实行长效管理。 (四)排水许可监管不到位 1.批后水质抽检覆盖率低。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于2023年一季度开始加强排水管网和排水户水质抽测工作,本年度不少于300家(次),并按季度统计抽检覆盖率,切实提升排水许可证批后水质抽检覆盖率。针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排水单位,将责令排水单位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进行跟踪排查,确保一年内实现全面整改到位。此外,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现场宣讲、发放资料、LED滚动播放等开展多形式的工作宣传,提升排水户的规范排水意识,推动整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2.105家企业应办未办排水许可证。根据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统计,目前14家已办理排水许可证,24家正在办理中,余下67家因临时性关门暂时未营业,目前已督促办理。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督促推进企业排水许可证申领工作,做到应领尽领,对未及时整改的进行立案查处;第二、三季度查漏补缺,对全区各街镇开展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排水户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确保实现全面整改工作;第四季度以执法网格管理为载体,对需整改、立案的排水单位进行跟踪排查,实行长效管理。 六、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违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策宣传方式,藤桥镇进一步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分别于2023年1月28日、2月6日,分别组织镇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对《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额工程发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温鹿政发﹝2019﹞91号)文件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规范招标意识,全面熟悉政策规定。同时,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藤桥镇明确专人负责小额工程发包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把相关工程程序准入关,确保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已提前整改完毕。 (二)“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 142个未及时办理结算项目中由鹿城区住建局牵头实施项目共有47个,已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1月发布了《关于要求加快办理2019年-2021年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提示函》,督促各责任街镇加快办理剩余竣工项目结算工作,并配合做好与区财政的工作对接。计划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落实整改工作,计划2023年2月底前,督促全部街镇对已竣工项目申请竣工结算,对未积极办理竣工结算的街镇,以发布通报、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执行。2023年12月底前,继续落实督促义务,并完成25个竣工项目结算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做好剩余项目的结算督促工作,完成剩余22个竣工项目结算工作。 142个未及时办理结算项目中由鹿城区综合行执法局牵头实施项目共有95个,已完成4个项目结算,剩余项目正在办理结算中。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结算5个,第二季度完成结算5个,第三季度完成结算5个,第四季度完成结算20个;2024年完成结算56个。在下阶段的工作中,鹿城区综合行执法局将持续督促各责任街镇办理竣工项目结算工作。 七、关于相关费用征收管理情况的问题 (一)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费21.29万元 根据审计调查报告,截至2022年8月1日,鹿城区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32元。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已及时复核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入库记录,对涉及的21个项目和19家单位逐一进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通知。目前已督促18家单位完成了20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补缴,完成补缴金额*.88元。剩余一家单位已承诺于2023年一季度内完成所欠9741.44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补缴。 (二)应征未征水资源费2.0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水资源费2.03万元已经全部收齐。 (三)未向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征收污水处理费 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 (略) 各部门职责划分,市水利局负责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市住 (略) 排水设施建设管理,市综合行政执 (略) 排水设施运营管理。目前,自备水源计征核定管理工作部门责任不明确、主体不明确, (略) 级层面确定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部门后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