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卓 (略) 破产重整案
工程总包暨续建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2日, (略) 复 (略) 裁定受理河北卓 (略) ( (略) )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河北卓 (略) 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
卓冠公司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卓冠美景城”和“锦岸中心”房产项目,该项目分两宗地块开发住宅和商业,住宅和商业均存在未完工程。其中部分住宅已交付入住,住宅楼的燃气、暖气、正式电工程未完工。两栋综合楼和3号商业楼的主体结构已完工,供水、电力、电梯、消防、门窗等工程未完成,1号、2号商业用房未建。
为完成卓冠美景城项目续建工作,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和产证登记, (略) 资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障购房人及其他各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向全 (略) 复工续建投资人。
二、投资人续建项目范围
1. 住宅楼的燃气、正式电、消防工程未完工程、电梯口、地下车位与储藏间未完工程等。
2. 两栋综合楼和3号商业楼的供水、电力、电梯、消防、门窗、中央空调系统等工程未完成。
3. 1号、2号商业用房。
以上续建项目的详细内容,请投标人自行到债务人办公地点索取。
三、复工续建投资规模及投资人条件
(一)总投资金额与方式
根据“卓冠美景城”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及各类施工合同签订等基本情况,项目复工续建至达到竣备交房条件所需融资金额预估1.3亿元左右(含共益债利息)。投资方式可为借款、垫资施工等多种方式结合进行,借款和垫资均为共益债。
(二)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 (略) 提供共益债资金或垫资复工复建,并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重大数额的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共益债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共益债投资人、共益债投资人的股东或其分、子公司有参与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经验或有房地产开发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报名时向管理人缴纳*元保证金。
6.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还款保障
(一)共益债优先偿还的法律依据
共益债借款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债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的共益债情形,依据该法第43条之规定,共益债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本案复工续建的融资费用作为共益债务,并优先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债权受偿。
本项目中,关于共益债借款 (略) 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共益债投资人的权益将得到优先保护。
(二)还款来源
卓冠公司未售住宅、车位、地下室、商业房产,还款方式为实物,即以物抵债。管理人将给予参考价,投标人应在根据参考价制定以物抵债的计划请求。
五、特别说明
1.中标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元,自中标确定后自动转为共益债,借款期限12个月至18个月,按实际投入金额和时点计息,利率不超过协议生效之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内容以中标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务人将另行与投资人签订共益债借款协议。共益债包括保证金与续建所需要资金。特别说明:虽然投标人可以将续建资金全额做为共益债,但管理人鼓励投标人尽量减少共益债的投资。
3.本项目为重整项目,投标人应认真计算项目续建成功后的商业房产价值减去续建成本后的剩余价值。
4.投标人一旦中标既应严格按照其投标承诺履行其义务,如中标后随意停工、怠于施工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管理人有权解除续建协议,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所投建设资金全部做为普通债权对待,如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5.投标人的标书不限格式,但至少应包括其投资或建设经验、续建方案、所需共益债金额与还款方案、项目剩余价值等。
6.保证金将汇入管理人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卓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邯郸复兴支行
账号:*
六、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15日16时。凡对本项目有投资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共益债投资人均可向管理人报名参与投资。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提前报名期限。共益债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联系管理人。
报名地点:卓冠美景城物业办公楼二楼,联系人田总,电话:*。
七、其他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二)凡参与报名单位,均应签订保密协议后方或向债务人和管理人索取相关资料。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对管理人和共益债投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是参考资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协议内容为准。
(三)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略) 概要主要目的系让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终情况以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査结果为准。
(四)管理人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河北卓 (略) 管理人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