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公开进行一批一次 (略) 场调研,诚挚邀请有意向者提供详细的产品与服务介绍,即日起接受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下午17:00
二、调研项目内容和要求
适用于口腔诊疗操作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具体如下:
A. 一次性外科口罩
B. 一次性医用帽
C. 医用棉球
D. 医用棉棒
E. 医用棉签
F. 口腔综合治疗台治疗盘垫巾
G. 口腔器械消毒用一次性包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近三年审计报告,如公司于2022年后成立,请提供最近年份的审计报告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供货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的产品注册证及厂家三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报名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报名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报名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资料清单
1. 填写《报名资料表》(附件1);
2. 加盖公章的配套资质文件并扫描提交:
(1)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人);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人);
(5)公司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加中标通知书为准,该资料必须有对应产品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应将耗材列清单并报价,提供发票复印件);
(6)参与本项目的产品介绍和服务方案;
(7)参与本项目的产品注册证及厂家三证;
(8)代理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
(9) (略) 近三年审计报告,如公司于2020年后成立,请提供最近年份的审计报告;
(10)信用记录;
(11)纳税记录(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报名要求
1. 线上报名。
2. 请将excel版报名资料表(附件1)命名为“报名资料表+一次性医用耗材+调研耗材序号(A-G,具体编号见“调研项目内容和要求”)+公司名”;
3. 加盖公章的配套资质文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或WORD文件,并命名为“资质文件+一次性医用耗材+调研耗材序号(A-G,具体编号见“调研项目内容和要求”)+公司名”;
4. *@*26.com,邮件命名格式“报名+一次性医用耗材+品牌名+公司名”。
在邮件中需注明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调研有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山大学 (略)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
联系时间: 8:30-12:00; 14:30-17:30
中山大学 (略)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