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报来的《关于审批2023年度闽江流域(屏南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屏国投〔2023〕11号 )及有关附件收悉。2023年3月16日,县发改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闽江流域(屏南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评估会,并形成了屏发改审批会议纪要〔2023〕3号,会后编制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303-*-04-01-*),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闽江流域(屏南段)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屏南县国有 (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屏南县屏城乡、甘棠乡、长桥镇、路下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生态缓冲带8284m2、生态护岸2185m、跌水坝109m、农村污水收集管网1000m、生活污水分散式净化槽设施等;人工生态湿地修复680m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13250m、河道清障整治2758m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8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9.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69万元,预备费125.93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