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30
(略) 白杨沟镇旅游基础设施及畜产品产销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 (略) (略) 白杨沟镇巴音沟村 | 903.16 | ||
(略) 白杨沟镇人民政府 | 阿尔帕提·阿不都伟力 | ||
300 | 20 | ||
2024-12-30 | |||
新建 | |||
新建 5 栋建筑,包括暖圈、饲草料储备库、检疫室、展厅等,总建筑面积 903.16 平方米,配套附属工程。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直接排入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将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水作为肥料和水分的补给排放至绿化区域进行绿化浇灌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收集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洒水车排放至工地用于场地降尘 | |||
环保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减少项目废弃物的产生量,设置施工渣土及各种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点,堆放时平整稳定边坡并夯实,表层遮盖,禁止暴露地表。施工期结束后应妥善处理,及时清运。(2)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清运时应加篷布遮盖,防止沿街洒落。由于施工场地、时间有限,只要加强管理,及时清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不会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减小施工噪声。施工噪声为物理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不会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1)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或砍伐树木,严禁在工地内、外砍伐树木;(2)未经业主、监理及总包批准,不在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3)施工不需要时,关闭各种设备、车辆的发动机,并将其停放在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的地点;(4)在施工场地内砍树和清除植被的工作以前,需得到业主、监理及总包的认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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