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财政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9〕40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 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略) 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本期共有林宇等27人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合计拟给予补贴4.435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该单位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事劳动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3日
受理电话:*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漳州开发区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