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宜、韦立 (略) 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加层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解决 (略) 个人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庆远镇城南中山 (略) 。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96平方米,本次申请加层建设第四层(北面)局部,主体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南面)局部,加层建设部分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7.8平方米,加层建设后总建筑高度为25.05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地址: (略) (略) 庆远镇中山大道8- (略) (略) ,电子邮箱:*@*ttp://**,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李芳宜、韦立勇户个人自建房项目加层建设总平面布置图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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