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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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繁荣 (略) 新建项目 | (略) 沈阳胡台新城繁荣六路39号 | 沈阳繁荣 (略) | 沈阳 (略) | 项 (略) (略) 胡台新城繁荣六路39号,租用 (略) 已建成未使用的厂房和办公楼。本项目占地面积9969㎡,建筑面积6724.27㎡。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金属标识标牌和亚克力标识标牌,年产量为5200件。 | 批准 | 无 |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切割、雕刻、打磨、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苯系物、非*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喷塑喷粉和固化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油墨印刷、UV打印、洗网、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锅炉燃烧过程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等。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锅炉排污水、网版清洗废水、印刷模板清洗废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切割机、打磨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亚克力边角料、废包材、除尘器收尘、废树脂)、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沾染物、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菲林膜、废印刷模板、污泥、废过滤膜)及生活垃圾。 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 切割、雕刻、打磨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密闭收集,经水帘+二级活性炭处理;喷塑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喷塑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与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上述废气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标准限值要求; 油墨印刷、洗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个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 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装置后,废气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 排气筒未收集的废气与焊接、涂胶、UV打印工序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标准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和苯系物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 表 3 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印刷模板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装置,与锅炉排污水、网版清洗废水共同经 (略) 政管网, (略) 普林特 (略) 负责收集并运送至现有的胡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通过管网排入规划的净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3160-2019 )表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沾染物、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菲林膜、废印刷模板、污泥、废过滤膜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实施)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金属边角料、亚克力边角料、废包材、除尘器收尘、废树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