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强制拆除公告
关于冯琼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22日作出并依法向冯琼梅送达(2023)琼综执三亚(吉阳一队)决字第250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冯琼梅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 (略) 吉 (略) (略) 7-1-202房原房屋加扩建的2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82平方米),冯琼梅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冯琼梅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 (略) 吉 (略) (略) 7-1-202房擅自在原房屋加扩建2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82平方米),并搬离和清空屋内物品。
如冯琼梅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