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勃利县花岗岩矿002号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略) 勃利县花岗岩矿002号采石场建设项目 | (略) 勃利县南侧 6.32km 处 | 勃利县森鑫德富采石场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 (略) (略) 勃利县南侧6.32km处。本项目为开采花岗岩,矿区总占地面积39049平方米。主要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开采工艺和破碎筛分工艺进行生产,设置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一台颚式破碎机、一台圆锥破碎机,生产能力5万立方米/年。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表土剥离粉尘、凿岩穿孔扬尘、爆破扬尘和集堆铲装粉尘进行洒水降尘。对堆场使用喷淋洒水装置喷雾洒水,对表土堆场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表面播撒草籽;石粉仓库进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一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过滤。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筛选工艺产生的粉尘由四台集气罩+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有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再通过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表土排入表土堆场,废石送入废石堆场,后期用于复垦;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由爆破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垃圾填埋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筛分收集的石粉,统一收集,装袋,放置于新建全封闭石粉仓库,定期作为副产品出售;本项目维修工序就近委托机械维修站,不产生危险废物,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以便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车辆出入厂区应减速慢行,厂区内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