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9月1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绛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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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山西 (略) 《年产*吨岩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山西 (略) | (略) 绛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庄镇卫庄村南(山西 (略) 内) | 山西晋瑞清 (略) | 绛开行审函〔2024〕13号 | 2024年9月6日 |
2 | 关于中信机电耐磨装备(山西)有限公司 《汽车轻量化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的批复 | 中信机电耐磨装备(山西)有 限公司 | (略) 绛县经济开发区 | 山西 (略) | 绛开行审函〔2024〕14号 |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