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改扩建工程望谟县城至北盘江段贞望大桥结构监测 (项目名称)已由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 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改扩建工程望谟县城至北盘江段贞望大桥结构监测设计的审查批复》(州交建设〔2022〕4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桥结构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改扩建工程望谟县城至北盘江段贞望大桥
2.2规模概况:贞望大 (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元镇 S318 望谟至乐元公路 K41+600 处,跨北盘江连接贞丰岸,于 2019 年建成,桥梁全长 410 米,全宽 11.5 米,主桥上部采用(106+198+106)米的悬浇预应力混凝土变高连续刚构箱梁,下部采用双薄壁墩、钻孔群桩基础;引桥采用 20米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金额28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7万元。
2.3服务期限:监测系统建设期为3个月,运维服务期:5年。
2.4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的实施(含系统开发深化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系统交工验收后5年的桥梁健康监测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方案深化、结构分析计算;
(2)实施工作内容包括:桥梁监测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界面及监测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等)、施工方案编制、设备选型及采购、现场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维护、培训及保修、维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3)监测工作内容包括:自动化数据采集监测、人工巡检数据的采集分析,结构预警及安全状态评估,对伸缩缝监控、支座等监控数据进行集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①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证书);
②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③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证书)(计量证书包含桥梁结构)
注:若为联合体,计量认证证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证书)资质;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5)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各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为准。
3.3 投标人的最新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独立投标的,以投标人试验检测企业信用等级及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中较低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各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为准):
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照《 (略) 公路局关 (略) (略) 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文件规定的顺序对应引用,具体顺序如下:
1)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 (略)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发布的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从业 (略) 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试验检测企业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2)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3)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4)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的信用结果引用顺序:优先引用“ (略) 公路局关于发布202 (略) (略) 干 (略) 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并优先引用对应专业的信用评价结果:
1) (略) 公路局关于发布202 (略) (略) 干 (略) 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 (略) 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2)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3)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4)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注:1) (略) 公路局发布的最 (略) (略) 干 (略) 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2)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 (略) 公路局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即为: (略) 干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计分;
3)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进行公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6月21日 09:00 时至 2023 年6月26日 17:00 时(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tradinghall)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即: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 格式))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5.2 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 格式)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7月12日10时。投标人应在本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XNTF 格式)上传至贵州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张 网 ( 网 上 交 易 大 厅 ) (http://**#/tradinghall)指定位置。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将自动停止收取电子投标文件。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本次招标开标唱标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811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index。
5.6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最迟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登*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 (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唱标、评标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事宜。
注:“投标操作简易流程”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 省·黔西南州)网站上发布。
7. 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 (略) 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9-*;
望谟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0859-*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望谟县复兴镇新桥路50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蒙先生
电 话:085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09
联 系 人:范美方
电 话:0851-*
2023年6月20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9、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改扩建工程望谟县城至北盘江段贞望大桥结构监测项目-备案版06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