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检中心采购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2024-01-366
项目名称: 食检中心采购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食检中心采购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 (略) 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询价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 (略)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025-*。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 (略) 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新疆阿克苏塔里木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凤泉 (略) 3号楼2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