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 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企业业绩”中不应限制为“略业”,建议修改为“略业或电信运营商”的案例;“产品成熟度”中建议将“省干案例”修改为“广电及电信运营商省干案例”。
答: 对应项更改为“所投产品2017年#月#日以来(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略业或电信运营商省级及以上干线100G传输案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3个的,得4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满分6分,少于3个不得分。需提供供货合同或框架协议。(同一合同主体只算一个有效业绩案例)”
“略根据投标人及投略络自2017年#月#日至今在国内广电及电信运营商省干案例数量、开通情况、用户略综合评分,优得3分,良得1分,其它不计分。”
2、问: 建议增加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评审项,如全球第一个开通100G OTN商用、中国第一个200G OTN商用等。
答: 因本次采购县乡传输OTN系统为40*10GE系统,略提该技术先进性等对本次采购的系统无必然影响,故不予采纳。
3、问: 略家品牌参与本项目?如果有同一品牌多个代理商参与是否违法相关规定?
答:本项略家品牌中标。在评审过略家品牌参与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有效供应商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办法中“略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有效供应商资格。有效供应商资格确定后,其他同品牌供应商,略理。
此答疑回复问题共3项,作为磋商略分。
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