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联通(江西)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联通(江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采购内容:拟采购联通(江西)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备材料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系统设备采购、设备的调通和测试、系统割接,开通,运行,项目管理,技术与维护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3合同签订方式:合同为中选金额的固定金额合同。
1.4合同签订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1.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时间: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
1.7质保期:质保期为36个月,自**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算。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5、其它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
(5)招标人将进行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采购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评审委员会 (或采购人)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
(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17时30至2024年4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 (略) 站”,右上角点“登入,进入 “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左侧栏“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菜单搜索项目信息,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标段点击“保存”后在“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 信息列表,找到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购标”-“立即结算”-“沃支付”进行结算。( (略) 址:http://**, (略) 站服务电话:010-*转3-8-2,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电话:043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项目仅支持“网上沃支付”的方式进行付费购买标书),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为“megp” 格式,请使用“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制作系统获取方式: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界面,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3)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获 (略) IPASS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 (略) IPASS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投标。IPASS服务联系电话:010-*,根据语音提示按“2”键。
(4)请尽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未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联系单位:中网威信 (略) 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递交地址: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12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 (略)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的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略) 上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招标人:联通(江西) (略)
地址: (略) 青原区井冈 (略) 6号联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联 系 人1:梁勇 *
联 系 人2:方晓悦 *
电子邮件:*@*63.com
8.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电子招标投标规则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iPASS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
密风险。
招标人:联通(江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