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金 (略) :
你公司报来由甘 (略) 编制的《武威金 (略) 年产15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54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凉州工业园区北区武威金 (略) 院内,项目区厂界东侧为园区未利用地,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为甘肃贝 (略) 用地,北侧为园区未利用地,选址合理。公司原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已永久性停产。项目主要建设年产8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量为7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项目原料库房、办公生活区均依托原有,主要配套建设相应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6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原料采用封闭式原料库房堆存,卸料时洒水抑尘。输送、计量、投料及搅拌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存储于筒仓,筒仓呼吸粉尘通过仓顶自带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凉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机清洗残渣、沉淀池出渣等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单位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7月7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甘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