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略) 万山区九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一、调整2标段招标文件原来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5临时工程)中的序号2(1)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单位为%,数量为2。具体以修改后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5临时工程)为准。 二、删除2标段招标文件原来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7环境保护工程)中的序号2.3洒水车租赁费和序号4.2三格化粪池。具体以修改后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7环境保护工程)为准。 三、调整2标段招标文件原来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7环境保护工程)中的序号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中6.1项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单位为项,数量为1。具体以修改后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7环境保护工程)为准。 四、调整2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2建筑工程)中部分内容,体以修改后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号2建筑工程)为准。如不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 ,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略) 大型灌区建设管理局(贵州云采 (略) ) |
2024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