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垫 (略) 建筑材料工程(第一批)污水处理设备及材料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5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垫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 (略) | 1.工项目名称:垫 (略) 建筑材料工程(第一批)污水处理设备及材料。 2.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组团。 3.工程内容: 垫 (略) 建筑材料工程(第一批)污水处理设备及材料采购,主要内容包括:详见中标清单。 4.供货范围:包括完成垫 (略) 建筑材料工程(第一批)污水处理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 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包含:钢筋、水泥、电线电缆、污水管网、配电照明、污水处理等施工涉及的全部材料及设备,具体详见*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中标清单。本项目供货要求中所列数量均为暂定量,*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数量,并按实际供应量据实结算,交货时规格、型号、材质、长度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保证符合*方要求。包含设施设备的安装、试运行及调试(试运行期:半年)。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按*方要求提供,在供货前由*方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 。 质保期:试运行期结束后一年。 6.交货地点:垫江县澄溪组团。 | / | 所供材料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及*方要求。根据各材料的相关规范及*方的内部要求提供,并提供其产品合格证明及其他必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2023年10月25日 | *.89 | 钟亚江 | / | / | *.59 | 2024.1.15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