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金顺明胶厂清洁生产审核
第一次基本信息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于2023年2月28日下发了《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宛环办[2023]2号,唐河县金顺明胶厂被列入了本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第三章、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现对该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企业基本信息表 | |
企业名称 | 唐河县金顺明胶厂 |
法人代表 | 李冰平 |
企业所在地 | 唐河县毕店镇杨家柳村大牛庄 |
环保手续履约情况 | 唐河县金顺明胶厂项目于2016年12月8日在唐河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并通过,备案号为唐环备【2016】93号;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 |
污染物产排情况 | |
废气产生和处理情况 |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燃生物质锅炉废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和硫酸雾),锅炉废气经除尘器和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目前污染物排放均未超标。 |
废水产生和处理情况 |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明胶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经“格栅+初沉池+调节池+厌氧池+生化池+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
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杂质和废皮料、动物油脂、胶液沉淀物、废棉饼、废过滤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房除尘灰、炉渣、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包括浸碱浸灰灰渣和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废过滤膜、废棉饼、杂质和废皮料送毕店镇垃圾填埋场;动物油脂交由肥皂加工厂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房除尘灰、炉渣交由建材厂处理;胶液沉淀物交由有机肥加工厂处理。浸碱浸灰灰渣和污水站污泥委 (略) 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