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纳米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 (略)
(3)总投资: *** 万元
(4)项目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6)建设内容:拟投资 *** 万元,购置搪玻璃反应釜、压滤机、加氧系统等国产设备,新征建设用地 ***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 平方米。实施年产18万吨纳米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尖 (略) 东、 (略) 南,根据现场踏勘结果,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图1 敏感目标分布图
表1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序号 | 具体敏感目标 | 说明 | 相对 方位 | 距离(m) | 规模 | 环境质量标准 | |
距厂界 | |||||||||
环境空气 | 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 | 1 | 尖山新区幼儿园高点分园 | 幼儿园 | 东北 | 2000 | 12班 |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
2 | 规划居住用地 | 规划居住区 | 西北 | 1550 | 评价范围内约 *** m2(现状主要种植了广玉兰、雪松、水杉等苗木)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尖申河 | W | 315m | 小型 | 水功能区Ⅲ类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 ||
芙蓉河 | N | 565m | 小型 | ||||||
钱塘江 | S | 500m | 大型 | ||||||
海盐 (略) 河岸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 NE | 1600 | 8.26km2 | 河岸带生态系统 | |||||
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质量 | 厂区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中的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 | 厂界区域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注: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四: (略) 理设施的喷淋废水(W1);二是地面、设备的反冲洗废水(W2);三是新增的职工生活污水(W3);四是收集雨水(W4)。根据工程分析可知, (略) 理设施的喷淋废水(W1)、地面、设备的反冲洗废水(W2);、收集雨水(W4)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经管网送至海宁 (略) 理厂( (略) 理厂)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2、对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根据同类工程调查可知,对酸性气体而言,一般通过碱液喷淋吸收去除效率不低于95%,水喷淋去除效率不低于90%。废气经过填料层,与氢氧化钠吸收液进行气液两相充分接触吸收中和反应,酸雾废气经过净化后,再经除雾板脱水除雾后由风机排入大气。吸收液在塔底经水泵增压后在塔顶喷淋而下,最后回流至塔底循环使用。该处理工艺成熟、稳定、可靠。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由此可见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声功能区昼夜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能为进一步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尽量选用运行噪声较低的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略) 区围墙内侧及生产车间四周种植绿化带,绿化以高大乔木及灌木类为主。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均 (略) 或综合利用途径,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根据同类工程调查可知,对酸性气体而言,一般通过碱液喷淋吸收去除效率不低于95%,水喷淋去除效率不低于90%。废气经过填料层,与氢氧化钠吸收液进行气液两相充分接触吸收中和反应,酸雾废气经过净化后,再经除雾板脱水除雾后由风机排入大气。吸收液在塔底经水泵增压后在塔顶喷淋而下,最后回流至塔底循环使用。该处理工艺成熟、稳定、可靠。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由此可见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四: (略) 理设施的喷淋废水(W1);二是地面、设备的反冲洗废水(W2);三是新增的职工生活污水(W3);四是收集雨水(W4)。
喷淋废水(W1)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设备的反冲洗废水(W2)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收集雨水(W4)作为原料用水。故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W3).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企业原有项目产生的 (略) 回用于生产,未对产品品质产生明显改变。根据产品方案、物料衡算结果及水平衡,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回用于生产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电机安装隔音罩;
(2)厂房的墙壁材料可选用吸声材料;
(3)注意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
(4)运行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艺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要求建设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
滤渣主要含有少量的无机物质,经厂区中 (略) 作为制砖原材料。本环评要求每批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必须经中和后才能入库,避免因酸液泄露造成污染。
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 (略) (略) 理。要求各类固废必须分类储存,严禁任意丢弃,做到日产日清,防止因长期堆放产生恶臭,造成二次污染。做好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只要企业严 (略) 置措施,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做好综合利用,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 (略) 置,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 (略) 年产18万吨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位于海宁市尖 (略) 东、 (略) 南,符合当地“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
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 (略) 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 *** 公众如需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资料。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至2021年12月3日。
九、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
十一、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凌先生联系电话: ***
十二、 (略) 门联系方式
(略) 门:嘉兴 (略) (略)
联系电话:0573- *** ,0573- ***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 (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