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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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6-12供热站项目 | 天津宁投小 (略) | 宁河区北淮淀示范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本项目拟投6015.*元, (略) 宁河区北淮淀示范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6-12供热站项目。占地面积5796m2,总建筑面积2174.64m2。建设内容为:建设3台21MW燃气热水锅炉(无备用锅炉),供热能力63MW。项目建成后,为北淮淀生态移民农民安置用房一期提供集中热源。 | 1、废气:本项目3台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均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须分别通过3根不低于3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与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 (略) (略) 排入北淮淀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4.4.15 — 2024.4.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