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略)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9日,市委第 (略) 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6日,市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 (略) 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大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略) 自然资源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2022年12月2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 (略) 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局党组制定了8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定了138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议5次、协调推进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2023年2月14日,局党组结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略) 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根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 (略) 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对市委第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的整改问题,制定了138条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措施130条,正在推进问题整改5个。局党组约谈干部2名。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长期整改推进。目前,2022年度山水项目和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已经实施,已启动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废弃矿山复绿图斑335个,面积1.2595万亩, (略) 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关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督导。 (略) 自然资源厅对列入2022年计划的9家重点企业和5家备选企业整体完成了三轮督导工作,对辽阳县个别进度慢的矿山开展了四轮督导,深入矿山企业开展直接的业务交流和指导,对每个督导矿山列出问题明细,帮助企业解决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夯实了绿色矿山基础调查工作。对纳入2023、2024年度计划的矿山及新办理完采矿权手续的矿山进行调研,核实哪些矿山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特别是这些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目前辽阳县已完成6家创建、1家备选名单,弓长岭区已完成1家创建名单。 (略) 6家创建名单正在酝酿中。辽阳县长沟长石矿已于2022年8月25日提交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略) 政府下达的2022年创建9个绿色矿山指标,特别是其中有2家小型矿山, (略) 绿色矿山建设的一个突破。
3.关于“鞍钢集团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鞍钢集团加快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督促鞍钢集团就矿山生态修复向我局做出承诺,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矿山修复任务。 (略) 厅沟通,切实解决 (略) 排岩场新增损毁面积划归鞍山处置。在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的积极督促和矿山企业的努力下,完成1209亩的治理 (略) 、市两级验收。
4.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力”问题,20 (略) 批而未供土地1082.35公顷,省厅要求完成处置30%的指标任务(324.6公顷), (略) 处置率较低(1.68%)。 (略) 加大了处置力度,一 (略) 厅沟通协调,积极争取 (略) (略) 用地未制定实施方案规模指标,面积380公顷;二是加强无效用地批准文件处置工作。 (略) 厅下发的批件撤销清单,做到应撤尽撤,撤销批件面积148.89公顷;三是加大土地供应,供应面积88.61公顷。截至2022年底,全市批而未供处置率41.82%, (略) 30%的处置任务,全省排名第4位。城南13号地,白塔区政府已基本完成征收,纳入了2023年度的供地计划,白 (略) 政府正积极招商。
5.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 (略) 闲置土地198.91公顷,省厅要求完成处置20%的指标任务(39.78公顷)。 (略) 处置率23.04%。9月8日,我局下发《关于清理闲置土地的通知》(辽市自然资发〔2022〕96号), (略) 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的全面清理工作。 (略) (区)采取先易后难、“一地一策”方式,通过督促开工、延期、收回等方式按照程序予以处置。11月1日,我局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2022年底,全年闲置土地处置率35.33%(70.28公顷), (略) 20%的处置任务,全省排名第11位。
6.关于“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略) 政府办已经出台《 (略) 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电〔2021〕2号),我局按照该通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县乡村三级日常巡查和分级处置,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二 (略) 五星镇耕地种植草坪的“非粮化”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全部完成1.6万亩草坪的清理退出,春耕时全部恢复粮食种植,有效整治了耕地非粮化问题,落实了属地政府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
7.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要求,报省(区、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3年6月 (略) (区、市)完成审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初步编制成果, (略) 厅工作部署我局对规划报批工作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于5月30日前 (略) 政府程序。
8.关于“村庄规划编制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2 (略) 编制完成79个村庄规划(省厅下达数量为59个),2021年编制完成112个村庄规划(省厅下达数量为58个), (略) 厅下达计划要求。其中辽阳县下达河乡大牛岭村 (略) 厅评选为“典型案例”;汤河镇柳河村 (略) 厅评选为“优秀案例”;辽阳县局、弓长岭分局获评“村庄规划组织工作突出单位”。
9.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略) 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0.80万亩。在划定过程中我局与铁西工业区、高新区、方烯烃基地、欧园等重点园区和重点区域规划进行衔接,将各县区、乡镇的工业服务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在注重留白留璞增绿的同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略) 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空间要素保障。二是针对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困难的问题,已按照整改方 (略)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并开展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实施,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同时,立足自行平衡加强指标调剂,近期共落实15个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98.4405公顷、水田17.6325公顷、产能68.6394万公斤, (略) 所有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效破解了占补平衡问题。
10.关于“执行新土地管理法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加大了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督导力度,并进一步加 (略) 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拿出解决方案,科学有序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11.关于“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部分违法建筑设施是历史遗留和长期形成的问题,在执行中,需要各政府、法院、公安、信访等多部门配合解决。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将继续督导各县(市)区政府,按照《 (略) 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电〔2021〕2号)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并开展县乡村三级土地网格化日常巡查和分级处置,坚决遏制乱占耕地问题。
12.关于“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针对弓长岭区某企业违法占地处罚未执行到位问题,弓长岭区自然资源分局加大督导力度,目前该企业已经全部迁出。
13.关于“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邀请辽阳2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就土地征收报批流程、设施农用地办理流程、违法占地成本及规划选址、规划编制流程等业务,我局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通过解决政企座谈会主动查找的问题、领导干部“双进双促”收集反馈问题、营商环境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其中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解释清楚,服务对象对我局服务的认可度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局系统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14.关于“解决欠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无争议的青山工程治理工作尾款,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中,列出了支付计划,已向部分企业发放。
15.关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采购科室学生态文明思想的学衡照顾” 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专职内设机构领导工作分工, (略) 局总规划师工作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科”全面工作。
6.关于“基层单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再次深入学。 (略) 局党组书记约谈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三是举一反三,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步不少、一环不落。
7、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全系统年轻干部储备库,及时发现、储备、培养、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力争每批干部提拔调整都有年轻干部。一是按照41周岁以下科级、38周岁以下副科级、33周岁以下科员3个年龄段和职务层次,已建立完成年轻干部储备库,并根据职务职级变化动态调整。二是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三是大胆使用年轻干部, (略) 土地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均为年轻干部。下一步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断提高年轻干部比例。
8.关于“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短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度、2023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设置工作中,侧重招录专业技术型人才,招录学科门类均为矿产、测绘、工程管理等业务对口专业。二是 (略)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学配备执法人员,出台《 (略)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理顺执法工作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能力。
9.关于“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机构改革后,五区自然资源分局超编制、超职数运行人数较多。我局已摸清了超职数配备的4名正科级干部底数。下一步将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实际履职情况,并结合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安排,将通过提任、转岗、交流等措施,对具备条件的干部调整职务,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逐步优化干部队*结构。
10.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对全局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整理。二是研究补齐个别干部缺失的入党志愿书,同时,暂通过出具党员基本信息情况表方式,证明其党员身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对正在推进解决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以及需要上级政策规定支撑解决的问题,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做到全面整改清零。 (略) 委巡察工作要求,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深入践行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提质增效的工作之中,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发力建立长效机制,以自然资源工作发展的新成果,来检验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自然资源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9—*;邮政信箱: (略) 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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