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行政审批前公示
山西汾西 (略) 委托山西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山西汾西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LHf4BaD5XuSlrzvev6uQQ(提取码:ci9x)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现场索取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山西汾西 (略)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还有哪些要求与看法。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LHf4BaD5XuSlrzvev6uQQ(提取码:ci9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西汾西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略)
邮寄地址: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山西汾西 (略) (略)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名称:山西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略)
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西汾西 (略)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