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处理设备采购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1月29 日
三、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约#元。
四、项目概况:计划采购一 (略) 理设备,对某系统进 (略) 理研究主要指标:
分项一:功能指标
(一)技术指标
1.具备通信支持功能,提供稳定、安全、 (略) 络和通信支持;
2.具有北斗定位功能,并可提供高精度的系统时间、频率基准;
3.具备时间精确控制功能, 具备内、外参考时钟工作模式;
4.具备特定信号生成功能;
5.具备统计接收信号误码率的功能;
6.具备统计接收信号流量的功能;
7.具备任务规划、控制、管理与监督功能;
8.具备系统运维运控功能;
9.具备系统数据管理功能;
10.具备基于地理空间数据可视化功能。
11.具备对宽带高速跳频信号的实时检测、解跳、 (略) 理
12.具备对信号参数提取功能,提取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中心频率、调制速率、调制方式、载噪比、功率
13.具备全频段频谱展示功能
14.按照用户定义的输出数据结构输出数据
15.具备模拟信号采集功能
16.具备对设备控制功能
分项二:接收部分性能指标
(一)技术指标
1.输入信号为L频段超宽带信号
2.输入电平范围:-50dBm至-20dBm;
3.输入信号为高跳速跳频信号
4.可 (略) 理多载波出联
5.能检测识别、解调的信号调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FSK、PSK、MSK;
6.适应随用户变化的变化调制速率
7.测频误差:≤30KHz(C/N≥12dB)
8.电平测量精度:优于1dB(C/N≥12dB)
9.码速率识别正确率:≥98%(C/N≥12dB)
10.信号检测虚警率:≤10-4(C/N≥8dB,码速率≥1Mbps;C/N≥12dB,码速率<1Mbps)
11.信号检测漏警率:≤10-4(C/N≥8dB,码速率≥1Mbps;C/N≥12dB,码速率<1Mbps)
12.信号解调误码率:≤10-4(C/N≥12dB,对于以下三种解调方式FSK,PSK、MSK同时满足);
13.数据存储:内部存储可用容量不小于20TB(存储速度不低于3GB/s);外部存储可用容量不小于20TB(存储速度不低于70MB/s);
14.授时能力:
1) 外部参考时钟:10MHz,100MHz,输出幅度≥6dBm;
2) 秒脉冲:1pps定时精度≤50ns;
3)串行时间码:支持B码和NMEA0183格式;
15.具备模拟信号采集功能,连续采集时间:不小于30分钟;
16.射频调理指标:
1) 工作频段覆盖L频段
2) 增益30dB;
3) 增益可控(步进1dB);
分项三:生成部分性能指标
(一)技术指标
1.生成信号最大瞬时带宽为超宽带信号
2.生成特定信号的类型≥6类,
包括但不限于:1)单频点噪声信号,
2)多频点噪声信号,
3)单频点调制信号,
4)多频点调制信号,
5)单频点单音信号,
6)多频点单音信号(即多个频点,每个频点都是单音信号)。
3.生成特定信号时,可设定参数类型≥4类
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时间,带宽,幅度,中心频率
4.评估信号误码率的方式≥2类,
包括但不限于:按时间段评估特定类型信号误码率,按时间段评估所有类型信号误码率。(时间段可设置)
5.统计信号流量的方式≥2类,
包括但不限于:按时间段评估特定类型信号流量,按时间段评估所有类型信号流量。(时间段可设置)
分项四:接口要求指标
(一)技术指标
1. (略) 接口:不少于2个;
2. (略) 接口:不少于1个;
3.信号输入接口:不少于1个,N型或SMA接口,阻抗50欧;
4.授时秒脉冲接口:RS422;
5.串行时间码接口:RS422;
分项五:其它指标要求
1.电源输入:AC220V/50Hz;
2.工作温度/湿度:0℃至+50℃,相对湿度<95%;存储温度:-25℃至+70℃;
3.电源线不少于2根;
4.光纤跳线不少于2根;
5.相关射频转换连接器配备不少于2种;
6.配备拉杆箱;拉杆箱指标:
1)振动适应性:满足GJB1621.7A振动试验规定,试验参数10-500Hz,三轴向,每轴1h,带包装;
2)冲击适应性:满足GJB1621.7A冲击试验规定,试验参数15g,11ms,半正弦波,三轴六向18次,带包装。
7.可靠性要求:MTBF≥3000小时(设计保证)
8.维修性要求:维修平均修复时间(MTTR)小于等于1小时;
9.测试性要求:测试性设计中,保证测试的可观测性,包括测试信息的准确存储、显示。
10.计算机要求:处理器主频≥2.2GHz,处理核数≥16;内存≥256G,DDR4;硬盘存储容量≥40T,其中固态硬盘容量≥4T;网卡: (略) 卡,数量≥4
五、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约个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特定要求
无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 (略) 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主题为:某处理设备采购+公司名称; (略)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要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q.com(邮箱)。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先生
办公电话:021-#
邮 箱:*@*q.com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