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 (略) 全体股东:
临沂 (略) 于2019年10月11日办理注销登记。经国家税务局莒南税务局调查核实,临沂 (略) 存在在注销过程中未依法如实、完整的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实际投资等情况,有未办结涉税事项,存在虚假注销的情形。2024年5月17日,国家税务局莒南县税务局板泉税务分局作出撤销《清税证明》决定,6月28日,移交我局依法处置。依据税务部门调查结果,临沂 (略) 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略) 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拟撤销临沂 (略) 注销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徐翠、蒋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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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莒 (略) 777号政 (略) 场准入科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