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办公区和第一试验基地办公楼、试验馆电梯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1: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滨海 (略) 开标室(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滨海 (略) 开标室(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慧、赵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开 (略) 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工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滨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慧 、赵静 #、022-# | ||
附件: | |||
附件1 | 需求书.doc |
项目概况
(略) 办公区和第一试验基地办公楼、试验馆电梯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海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EC-3766.06
项目名称: (略) 办公区和第一试验基地办公楼、试验馆电梯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办公区和第一试验基地办公楼、试验馆电梯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供应商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或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含修理或维修或改造等相关字样,级别:C级及以上)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等相关内容,许可参数须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方式: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代表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天津滨海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 (略) 开标室(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 (略) 开标室(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踏勘现场及答疑:
踏勘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上午 09 点 30 分
踏勘集中地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第一试验基地( (略) 西 (略) 2 号)
答疑会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上午 0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第一试验基地( (略) 西 (略) 2 号)
注:1、如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未参加本项目的现场踏勘活动,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未参加本项目的答疑会,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答疑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出席踏勘现场及答疑会时须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 (略) 南开 (略) 110号
联系方式:夏工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 (略)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联系方式:张慧 、赵静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赵静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