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 (略) (略) 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公司胡建国 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略)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险废物防治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