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代理编号: HNSTCG-2023-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风湖全湖绿化养护工程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附件 4-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现更正: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三、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国土局办公楼
(3)联系人:付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顺天 (略)
(2)地 址: (略) 岳阳楼区南湖大道盘龙写字楼九楼904室
(3)联系人:易颖慧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