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4月至2024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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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配送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提供配送内容包括禽畜蛋类(含鸡、鸭、鹅、猪、牛、羊等肉类)、蔬菜、水果、大米、面食、食用油、厨房配料、水产品、肉制品等各类主副食品和农副产品等。服务期2年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1,* | 2024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