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至郎溪县烟草专卖局(地址:郎溪县建 (略) 118号,联系电话:0563-*)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郎溪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法予以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 |
| 杨琴子 | 郎溪县建平镇经济开 (略) 管委会大楼西侧 |
郎溪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