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发改农经字〔2024〕38号
(略)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 (略) 赣西 (略) 至白鹭洲桥段防洪墙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清 (略) 赣西 (略) 至 (略) 防洪安全隐患, (略) 拓宽改造项目顺利建设,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 (略) 赣西 (略) 至白鹭洲桥段防洪墙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水利资源和砂石中心( (略) 城区河道堤防管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略) (赣西堤桩号K5+764)起沿赣江向下游延伸至白鹭洲桥(赣西堤桩号K6+207)止。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长度约440米,防洪墙除险加固长353米。工 (略) 设防,堤防级别为2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7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 (略) 、区地方财政筹集解决。
六、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 (略)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 (略) (略) 出具的拟办意见(吉财基拟字〔2024〕55号), (略) (略) 出具的关 (略) 赣西堤( (略) -白鹭州桥段)防洪墙除险加固工程占用河道岸线的意见的函。
八、请项目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略) (略) 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水利资源和砂石中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赣西 (略) 至白鹭洲桥段防洪墙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