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情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杭桂乡80、 (略) 道路建设项 (略) 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浦 (略) ,招标人为洛浦 (略) 。 (略) 条件, (略) 。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 (略) 。
2. (略) 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 (略) 维吾尔自治区 (略) 区 (略) 杭桂乡内,道路全长19.007公里,施工和监理各分为一个标段。对路基、路面、桥涵、 (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已录入 (略) 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应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3.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凡在 (略) 区历年承建的工程有明显质量问题的;2、在施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的;3、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并造成上访的,曾被 (略) (略) 和保全的;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各地 (略) 被列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3.5 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丙级 (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且投标人已录入 (略) 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二、售标事项:
1 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 ( (略) 时间,下同)。施工标: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略) 文件。
2 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三、开标事项:
3.1以上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 (略) 建 (略) 。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应提交 * 万 * 仟元人民币(¥95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监理标应提交 * 仟元人民币(¥5000.00)标投标保证金。
四、发布公告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文化路139号 地 址:和 (略) (略)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阿提克木 联 系 人:何晓梅
电 话: *** 电话: ***
传 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