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
灵台县工业集中区至灵独公路高志山大桥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4-04-29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甘肃 (略) 编制了《灵台县工业集中区至灵独公路高志山大桥建设工程验收报告》,并于2024年4月28号召开了验收会议,由于建设单 (略) 站, (略) 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3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灵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林生 电话: 0933-*)反馈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甘肃省/ (略) /灵台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