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润苍南1#海上风电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华润苍南1#海上风电二期扩建工程位于苍南县东部海域原一期项目场址内未利用区域,项目场址范围东西长14km,南北宽5km,面积约63.7km2,水深19~26m,离岸距离26km,总装机容量204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4台单机容量为8.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长度共计64.6km,其中66kV海缆36.9km(3回),220kV海缆27.7 km( (略) ),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 1 主要海洋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目 标类型 | 序号 | 生态敏感 目标名称 |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 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 |
相对位置 | 最近距离(km) | ||||
“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 1 | 三兆山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0.015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2 | 大渔湾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西侧 | 6.00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3 | 信智港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2.17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4 | 信智港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3.44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5 | 风湾文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4.60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
6 | 长水尾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5.10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7 | 割草旦村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7.27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8 | 雾城澳沙源流失极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7.72 | 沙源流失极脆弱区 | |
9 | 鱼寮沙源流失极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南侧 | 19.23 | 沙源流失极脆弱区 | |
10 | 炎亭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点北侧 | 1.44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11 | 燕窠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路由区北侧 | 4.97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12 | 舥艚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路由区北侧 | 9.02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
13 | 官山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路由区南侧 | 1.03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
14 | 浙江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北侧 | 4.82 | 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 |
15 | 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北侧 | 4.43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
16 | 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北侧 | 28.32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
17 | 七星岛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南侧 | 12.64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
海洋 公园 | 18 | 七星列岛省级海洋公园 | 风场区南侧 | 12.64 | 同生态保护红线 |
湿地 | 19 | 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风场区北侧 | 6.35 | 总面积约204.2km2,海洋贝藻类、海洋性鸟类、野生水仙花。 |
三场一通道 | 20 | 大黄鱼、小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鮸、银鲳、三疣梭子蟹 | 项目附近 | / | 水质、渔业资源 |
鸟类及迁徙通道 | 21 | 南麂列岛、七星列岛保护鸟类、迁徒通道 | 南麂列岛距离风场区北侧约6.35km、 七星列岛距离风场区南侧约12.64km。 | 南麂列岛保护鸟类为黑尾鸥、黑枕燕鸥和粉红燕鸥;七星列岛保护鸟类为褐翅燕鸥和黑尾鸥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①根据模型模拟的潮流涨、落潮流场情况,工程附近海域涨、落潮变化过程较为接近,相位差不明显,涨潮时,东南海域潮波向西北方向传入工程海区,继续北上汇入温州湾。计算海域海流近岸处呈现往复流流态,靠近外海时具旋转流特征。
②工程由于风电机组承台的桩基存在,阻碍水流,迫使水流往两侧流动,桩基背水面和迎水面流速减幅相对明显。
2、冲淤影响评价
①工程实施后冲淤影响范围较小,主要集中在工程场区周围,非常接近桩基的小范围会有略大的淤积,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②工程建成后,风机基础周边海域首年淤积量介于0.01~0.05m之间的范围存在于距风机基础最小70m,最大200m范围的海床。工程建成后海床达到冲淤平衡后,风机基础局部由于水动力改变导致海床淤积较强,距风机越远海域淤积相对较小,风机基础附近淤积最大可达2m;整个二期风场区整体呈淤积态,风机排列密集处海域淤积强度更显著,淤积厚度大于0.1m,二期风场北侧两排机组间海域,二期风场东北侧及南侧海域存在局部冲刷,冲刷幅度0.01m~0.05m左右。
3、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垂向平均悬浮物浓度增量范围在10~20 mg/L、20~50 mg/L、50~100 mg/L、100~150 mg/L、>15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分别为28.82km2、22.51km2、7.90km2、2.00km2、3.66km2。风电场海缆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部分进入三兆山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炎亭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炎亭旅游休闲娱乐区;对周边其他生态红线区基本无影响。
②船舶生活污水 (略) 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登*段施工人员*上生活污水利用计量站地埋式化污水处理后回用于计量站施工现场,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船舶含油废水主要是施工船舶、设备产生的残油、废油及机舱油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入海域,含油污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因此对周边海域环境没有影响。
③营运期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巡检,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2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4、海洋沉积物影响评价
在严格施工管理条件下,施工船舶将产生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经收集处理后不排放入海,海上工程施工不会对海洋沉积物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海洋生态影响评价
①施工期影响
工程场址范围主要为近海海域,场区内种类组成与场区周边海域种类基本相同,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带来较大影响。
工程施工期共造成底栖生物资源损失金额为14.*元,悬浮物影响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金额为341.*元。海洋生物损失随着施工的结束,慢慢可以得到恢复,因此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②营运期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海域的生物类型、数量、组成等均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营运期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但风机基础和升压站的修筑会造成少量底栖生物生境的永久丧失,经济损失价值为0.*元。
③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
风电场项目建设施工期会对该区域的水生动物栖息、觅食产生一定的干扰,营运期基本影响不大;海缆施工过程中对鸟类的觅食范围产生一定影响。风电场、220kv送出海缆不占用养殖区水域。工程建设不会对海域污染物净化功能造成明显改变,对当地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6、其他环境影响
①鸟类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区虽然处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通道上,但是鸟类迁飞的重点区域为海岸线附近,工程对 (略) 线的阻隔影响虽然存在,但影响尚可接受。从鸟类物种的角度来说,工程对鸻鹬类以及其他水鸟和林鸟的影响较为有限。而从鸟类栖息地环境的角度来说,工程施工过程可能会对区域栖息的鸟类一定的影响。整体而言,项目对鸟类的影响处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②水下噪声影响
施工打桩作业中产生的水下噪声具有不连续,持续时间较短,无多声源叠加等特点。风机单桩基础打桩施工确立在距离桩基最大7.5km范围内为警告区域(对海洋哺乳动物和石首鱼科动物行为产生干扰)。本工程桩基基础直径小,且施工期短,水下噪声对海洋动物的影响范围小于风机打桩施工。由于实际海域环境海洋哺乳动物和鱼类可以游开远离水下噪声干扰区,施工时,对海洋动物的真实影响程度一般小于预测距离。本项目的其他水下施工噪声,噪声声压级低于130dB,基本上已和海洋环境噪声相当,不会对该海域中的鱼类等的行为产生明显影响。
类比本项目一期工程海上风电场水下噪声影响可知,本项目风机运行后对水下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水下噪声对石首鱼科的最大影响距离定为(掩蔽效应)定为50m,本项目风电机组间距超过450m,风电场不同风机的水下噪声不会对海洋哺乳动物产生叠加影响,对其生存空间也仅限于桩基50m保护范围内,对其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海洋哺乳动物影响很小。
③水上噪声影响
叠加影响后在单排风机外150m处,风机噪声可衰减至53.5dB(A)。由于背景值海上风声和海浪声较大,风电场运行噪声对海上声环境影响仅限于风机附近,风电场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分析,工程海上升压站和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限值要求,对底栖贝类、鱼类、虾蟹类和海洋哺乳动物影响较小。另外根据国内外现有电磁场对海洋鱼类的影响研究资料分析,风电场运营期期间,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磁场不会改变鱼 (略) 线及洄游形式。
7、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碰撞溢油事故;运营期环境风险有风机桩基失稳内部油料泄漏风险及海上升压站油料泄漏风以及长期冲刷造成电缆和海床之间形成掏空的事故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表 2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具体内容 | 规模及数量 | 预期效果 | 实施地点及 投入使用时间 | 责任主体 及运行机制 | |
水环境保护 | 污水收集措施 | 施工船舶均设置船舶含油污水的收集装置,含油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登*段穿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化粪池进行收集,而后利用计量站地埋式化污水处理后回用于计量站施工现场。 | 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工程海域、施工区,施工期 | 建设单位主体管理,施工单位使用和管理、维护 | |
营运期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风场区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 风场区 | 建设单位 | ||||
变压器事故油水处置 | 事故油罐 | 事故油罐150m3 | 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统一回收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升压站,与升压站建设同步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
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处置 | 垃圾桶 | 根据需要在施工船舶上设置分类垃圾桶,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 | 统一收集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施工场地内,与其建设同步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营运期检修废油 | 收集装置 | 风机检修润滑油约6.61t/a,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交由资质单位单位处理,不外排 | 营运期,风场区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
含油棉纱、废手套 | 收集装置 | 产生含油棉纱24kg/a,运回*域统一堆放在集控站的危废库房中 |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 营运期,风场区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
海洋生态保护 | 渔业资源补偿 | 采用增殖放流方法补偿 | 以当地海域常见的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 |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增殖放流的品种、数量,不会对工程海域生物资源造成明显影响 | 风电场影响海域,施工完成后的3年内完成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 |
风机页片涂色 | 24台风机的叶片进行涂色 | 增加风机叶片可见度,减少鸟撞概率;形成鸟类适宜栖息地 | 风机叶片,与风机安装同步 | 风机叶片,与风机安装同步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叶片厂家及护套厂家 | |
声环境保护 | 噪声防治 | 管理措施 | 施工船舶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噪声管理措施 | 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 施工临时场地,施工期间实施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实施和管理 |
工程措施、管理措施 | 选用低噪声设施 | 营运期海上升压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营运期,海上升压站 | 建设单位 | ||
环境空气保护 | 大气污染物控制 | 管理措施 | 施工船只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 施工临时场地,施工期间实施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实施和管理 |
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 监控设施 | 监控管理 | 风电场设现场监控系统,制定运行维护安全措施 | / | 风电场内,与其建设同步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应急设备 | 围油栏及溢油船舶等 | 施工期应急船舶和营运期溢油应急设施 | 配置溢油应急设备,并依托区域应急力量 | 与其建设同步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情况 | 风电场环保管理 | 设专职人员对风电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 | / | 风电场内,施工期及营运期 | 建设单位实施和管理 |
环境监理 | 环境监理 | 采用巡视方式进行环境监理 | / | 工程影响范围,施工期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 |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 | 海洋生态、渔业环境、海水水质监测以及鸟情观测、冲淤观测等 | / | 监测计划范围内,施工期及营运期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华润苍南1#海上风电二期扩建工程位于苍南县东部海域原一期项目场址内未利用区域,工程拟安装24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204MW。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工程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华润苍南1#海上风电二期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 (略) 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华润海上风电(苍南)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苍南县龙金大道880号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略) 929号中交财富大厦1202室
联系电话:0571-*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7-*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http://**进行公开供查阅。
华润海上风电(苍南)有限公司
2024年8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