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项目名称
葛兰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 、项目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家,扶持资金分别为3万元和7万元,共计资金 * 万元。扶持2家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 * %。
* 、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 * 日 * : * 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 、项目申报条件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发展较好在本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企业, (略) (略) 登记或经过区农业农村委认 (略) ,并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
2.其他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略) 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应有足额自筹配套经济能力, (略) 良好有 * 定的带动能力,无不良记录, (略) 力强;
(2)申报单位无拖欠农民土地资金和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申报项目建设地 (略) 镇建设控制规划区外,符合耕地、基本农田、 * 山管制、风景名胜区管理等相关规定;
(3)优先条件:区级及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获得“ * 品 * 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格证、符合我镇产业发展规划和示范带动效益好、生产记录完善的业主优先考虑。
* 、项目补助资金程序
葛兰镇人民政府 (略) 上发布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期不少5个工作日,不少于3人以上中级职称和科级以上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 (略) 评审,评审 (略) 上或政府信息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会通过,由葛兰镇人民政府下达项目建设任务文件,项目承担主体(业主)按照项目建设任务文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向 (略) 申请验收,经 (略) 验收完成建设任务合格的,凭有效发票申请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 、项目补助标准及范围
支持特色产业链延伸、伏淡季水果、柑橘、花椒、水产、特色养殖等产业。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建设蓄水池、排水系统、灌溉系统、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避雨设施建设;监测监控设施;农业机械购置;产业链初加工;烘干设施建设;仓储建设; (略) 地建设;种子、种苗购买;新技术、新科技的应用等方面。项目基 (略) 分参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价标准。
* 、项目补助管理要求
1.本项目采取经营主体“先建后补”模式。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略) 、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2.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同意后的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开展建设,凡是不按要求实施的项目,将收回补助资金, * 年内业主不得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3.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施设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它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总和不得超过同类型机械和 (略) 平均售价的 * %。